众所周知,在漫长的怀孕期做产前检查,是孕育健康宝宝的重要。产前检查是根据胎儿发育和母体生理变化特点来制定的,定期做产检,可以了解胎儿的发育状况和母体的变化,能够及时发现异常并尽早进行治疗,还可以通过做多方面系统的观察,来决定分娩时的处理方案。那么孕期女性要做几次产前检查呢?
孕期女性要做几次产前检查
重庆妇产医院医生表示,产前检查不同于孕前检查,它是针对整个怀孕期而言的,一般说来,在整个妊娠期需做9到13次产前检查。其中初次检查应在停经后的3个月以内,此后每隔1-2个月检查,在怀孕6-7个月末时每月检查,8个月以后每两周检查,后一个月每周检查。如有异常情况,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去检查。
不如此,产前检查所含的项目还很多,比如每次必不可少的检查有体重、血压测量、血常规、尿常规等,此外还应根据胎儿发育的情况做其他检查,比如在孕14~21周时,进行唐氏综合症筛查;在孕24~28周时,进行葡萄糖耐量试验,以确认是否患有糖尿病,而在孕35周之后,就需做胎心监护,以了解宫内胎儿的情况。此外,在孕早期、孕中期和孕晚期都应做四维彩超,以筛除胎儿缺陷,并确定胎位、胎盘位置及羊水量等。